为满足基层护理人员系统化专业培训进修需要,经研究决定招收护理进修生20名(其中男性4名)。为保证招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包括助产)专业毕业生(本院职工子女和男性护理放宽到中专毕业)。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4、热爱护理工作,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及传染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
三、招收程序
公开招收护理进修生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试用进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12时。报名地点:宝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报名人数与拟招收护理进修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收护理进修生人数。
(二)笔试
笔试以基础护理、护理核心制度和医院文化为主要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成绩公示2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分别抽取面试排序号码,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逻辑思维、沟通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和个人基本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项合计为报名者的总成绩。总成绩公示三天。
(五)资格审查
对入围人员各项报名资料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护理进修生资格。
(六)护理进修生的确定
院招收护理进修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拟定护理进修生名单,择期公布并通知本人。
(七)体检和考察试用
拟定的护理进修生,在规定时限内到岗考察试用,试用考察期为3个月。在试用考察期内择期进行体检,试用考察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录用为护理进修生,《护士执业证》可变更或注册到我院。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由报名人员自行负担,据实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试用考察和考核。拟定护理进修生试用考察期为3个月,由院护理部统一安排转科试用和月度考核。试用期满,组织进行测评等形式的考核。月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为护理进修生。
3、正式确定为护理进修生人员需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招收护理进修生领导小组,郑延宾同志为组长、杨伟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招收护理进修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天强同志为主任,杨新新、周战伟为成员。
(二)笔试监考、阅卷、面试考官以及工作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三)邀请上级纪委以及医院监察室负责人共同监督笔试、面试全过程。
五、其它事宜
1、护理进修生在院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进修任务,医院给予适当的进修生活补助(具体的生活补助待遇、管理考核的相关制度由医院另行制定)。因各种情况提出调岗、长期请假,以及违犯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调配管理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与医院解除进修关系。
2、进修期间表现优秀者,在上级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录用为我院人事代理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有人事代理人员各项待遇。医院招聘(正式或人事代理)护理人员时,原则上从护理进修生中择优选拔。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院招收护理进修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宝丰县人民医院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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