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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现将《宝丰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150号病房楼 建设单位:宝丰县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子鹏 联系电话:16637556980 附件:1.宝丰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竣工环保验收-宝丰县人民医院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3.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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